长沙师范学院教务处长师教通〔2018〕37号
关于 2018年度长沙师范学院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长沙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度长沙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校级项目分为委托项目、评审项目和自筹项目。
1.评审项目。评审项目是根据限额指标,通过系部和教务处评审、学院审核确认立项的项目。
评审项目分为系部项目和教学管理项目。系部项目是指由系部人员申报的项目以及兼课教师申报的跟专业、课程等相关的项目;教学管理项目是指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等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申报的教学管理类项目。
2.委托项目。委托项目是学院根据全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和教育工作者的学科专长情况,委托系部和教育管理部门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的项目。
3.自筹项目。自筹项目是由申请者从校内外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且确具有研究价值,并经系部或学院审核认可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委托项目。学院确定研究项目(见附件2),委托系部或教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材料的撰写和论证,由学院审核立项。
2.评审项目。评审项目根据立项指南(见附件1)限额申报(见附件3)。系部项目由各系部组织评审;教学管理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确定备案。
3.自筹项目。由系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备案。自筹项目个数不超过评审项目个数的二分之一。
4.校级项目不设公共外语项目和成人教育项目。
5.已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委托项目除外)未结题者及申报当年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项目(委托项目除外)。
6.2018年省级教改项目主要从2018新立项的校级评审项目产生,兼顾考虑2017年立项的研究效果好的校级评审项目,由系部或教务处限额推荐,主持人为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工作要求
1.教改项目要基于教学实际。系部应根据系部的教学改革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统筹好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防止重复研究,确保立项项目能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立项评审应公正公平。校级项目评审结果应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3.材料上报。委托项目由委托单位指定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填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平台填报截止日期5月20日;评审项目教学管理项目申报者直接在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填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平台填报截止日期5月22日;已经通过系部评审确定为评审项目系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工程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经系部审核提交,平台填报截止日期5月24日;已经通过系部评审确定为自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工程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经系部审核提交,平台填报截止日期5月24日。
4.平台网址:http://cssf.zlgc2.chaoxing.com/
联系人:郭峰;联系电话:0731-84036156。
附件:1.2018年长沙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18年长沙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委托项目一览表
3. 2018年长沙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项目指标数一览表
4.2018年长沙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